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学院合法权益,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对本年度内学院签署的所有合同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以部门或二级学院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已签订但未经法人授权或认可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如已有签订此类合同,请及时上报学院,一并登记在合同管理台账中做好备注。
二、对外签订的合同,除必需盖学院公章外,统一使用金沙检测线路js69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使用,用章时必须向党政办公室提供合同文本和“合同审签单”原件。
三、所有以学院名义对外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签署的合同,经加盖学院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后,合同正本一份由归口管理单位保管,一份交至党政办留存。要求对合同进行连续编号并建立台账归档。
四、要求各归口管理单位将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所有合同原件及台账记录于2021年10月22日(周五)之前上交至党政办公室留存汇总。今后请及时做好合同台账更新及管理工作,并将新增合同正本(其中一份)及时递交党政办,同时党政办将定期对合同台账进行抽查。
五、有关合同审签流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详见《金沙检测线路js69合同管理办法(修订)》,未尽事宜联系党政办黄老师,联系电话:82291187,手机短号691897。
合同台账格式见附件1。
金沙检测线路js69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