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金沙检测线路js69兰溪校区教职工人才用房(金兰华庭)经过各方积极协调处理各种问题,克服了房产公司更名、房号变化、发票税费等困难,目前已全部完成缴清费用符合办证条件的教职工个人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根据《关于加强兰溪校区教工住房不动产权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个人房屋产权证相关材料进行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放范围
教职工人才住房(第一、二批)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完成的教职工。
二、发放内容
以档案袋形式进行发放个人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注:经学院审核符合服务期满等条件的人员发放原件)及相关材料,档案袋(一人一份)内包含材料如下:
1.不动产权登记证复印件(或原件)一份;
2.门牌证原件;
3.房款发票;
4.契税发票;
5.车位发票;
6.未领取的购房合同;
7.其他自行提供未使用完的各类相关个人资料等。
三、发放时间
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2月31日
四、领取要求
请各位教职工于发放期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至兰溪校区行政楼209办公室领取。
联系人:尹彦老师(0579-82291319)
温馨提示:
1.教职工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档案袋。
2.委托他人领取的,请携带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金沙检测线路js69人才用房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