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学院于4月3日至5日清明节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按4月4日(星期一)上班上课。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从严从紧做好防控工作,放假之前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做好值班值守。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属地和学院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疫战通”每日健康打卡,非必要不离开校区所在地的市区,确需离开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原则上不前往外省以及近期有核酸阳性人员的省内县(市、区),原则上不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金沙检测线路js69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