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有关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者:教务部        发布时间:2023-02-06        供稿单位:金沙检测线路js69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34号)文件精神,为组织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现将开学初有关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开学报到

1.学生212日按时返校报到注册。

2.二级学院于214日上午12点前将学生报到和首日上课情况报教务部。

3.学生自主申请,二级学院严格审批,参加自主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在不影响其他教学的情况下,可先不返校,线上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直接前往实习单位,路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课堂教学

1.213日开始按校历作息时间表开展线下教学

2.根据学生身体状况酌情安排体育课教学内容,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师生参加剧烈运动。开学后两周内,原则上不组织各类竞技性较强的体育比赛等活动

三、实践教学

本学期实习、实训、实验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均按教学计划正常开展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

四、教务工作

1.上学期期末延期的考试安排在22035日,各开课单位于214日前完成课程考试安排,由教务部统一公布。

2.补(缓)考及延期考试安排在313-26日,各开课单位39日前完成补(缓)考试场安排(公共课、专业课等),教务部在学院网站公布。

3.转专业。本学期转专业于217日前完成报名,228日前完成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4.外语等级延考、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等工作另行通知

 

 教务部     

2023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