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专业申请,学院审核,机器人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等3个专业已符合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的条件,拟申请将上述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将相关材料公示如下,公示期11月25日—11月29日。
如有异议,请于11月29日前反馈至学院教务部,邮箱:xzjw@zjnu.cn。
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机器人工程.docx
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微电子科学与工程.docx
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物联网工程.docx
金沙检测线路js69教务部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